骨灰级腐(lsj) (lsp)(变态疯子一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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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近2次元(生活所迫,混迹之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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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画&动漫爱好者(啥都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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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写小说万类不惧 (几乎无雷,讨厌拆逆c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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脑洞颇大清奇 (各种想法,疯狂发散思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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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尔画手(渣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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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工达人(奈何穷)喜欢废物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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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听歌,唱歌(还凑合,勉强听的过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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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大秦帝国类的书 (历史什么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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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爱心理学与设计 (现在还爱解剖,有想做法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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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饭还成,可以吃,毒不si,奶茶做的还不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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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易经 (虽然看不太懂就是了,但不妨碍喜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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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厨 (狂热秧歌star,几乎算最早入的二次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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韦苏本命,本本命,心上尖❤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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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种番大多嗑all主角(非全部!)较杂食,嗑的cp非常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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瓶邪,薰嗣(爱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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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喜欢的前二日漫人物:乔纳森,虎杖悠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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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喜欢小说人物:宋声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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敲喜欢张爱玲(人间真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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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性佛系(可盐可甜可冷可热可攻可受可理可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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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极圈(多?)混的圈子很多,接受度非常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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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各种动物,想养蛇蜥蜴变色龙毛蛛等等等等
愛してる
第一人称,妄言视角 ➕少量长歌视角,现代风写,自己写着写着总往古风感上跑,啊哈哈,大概...没有ooc吧...我基本是不会ooc的,喜欢用原本的感觉来。
不过这是现代版的,感觉可能有些不同。
🍰今天是我十八岁生日,祝我开心,也祝我嗑的所有CP幸福。
满腔思欲,顺其溉而恣意,难或平铺直叙,如梦似荼的妄断,在遇见的那一瞬开始,有了暖意,变成了未来。
在我看来,能睡一次好觉,做一场美梦,不论凡亦或不凡,皆为人生幸事。
今天是我们相识的第十四周年,在一起的第一周年,顺着送礼的“传统”,我打算送一块表给韦长歌,因为我无意间发现他的那块不走了。
作为老板,大事需独断,小事要操心,昨夜忙工作忙到凌晨,依然还有几份文件在铺在桌面上,躺在电脑里。今天早上我醒了,他还睡着,眼底泛着些青黑,眉头倒是没揉在一起,我伸手抚上了他的黑眼圈,有些心疼。
我还未收回手,他突然伸手握住了我的手,我惊了一下,他却没睁开眼,我直直的盯着他的脸,他在握住了我之后唇角好似一瞬微扬,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。
他手心很热,指尖却有一丝冰凉,抓着我的力道没有重到留下痕迹,但也轻易脱出不得,我想看一眼时间,离得最近的就是他身后床头柜上的手表了,昨晚帮他处理文件顺手把手机放在了他办公桌上没拿进来,现在又过不去,也不想吵醒他,只好伸手去取他的表。
我拿过来一看,两点?这不是...我去睡觉的时间?总不会是下午两点?我扭头看向窗帘,那一丝缝隙的微光什么也不会告诉我,除了提醒我一声:天亮了。
我摩挲着表带,忽然触到一处凹凸,我翻过来一看,看到了几道划痕,合起来有些像“W”,我一瞬间恍然,想起了十三年前,我送韦长歌的第一份礼物。
第一次见他的时候,是在他的生日宴,因为初次相识,我并没有准备‘我’的礼物,只是随父亲随了礼。
到了第二年,我想送他一样礼物,属于‘我’的礼物。
那时候小,十岁一孩子,看着大人腕子上闪闪发光的表,总觉得很神奇,也很神气。
我觉得像他那样的人,一定是适合这东西的。
虽是富家少爷,但苏家家教严格,我和两个弟弟的零花钱并不多,所以自己也买不起什么好的,加上年纪又小,实可谓碰上了人生的一大难题。
好在我攒了近一年的零花钱,总算是可以买一个好些的了。
东西是我让人带我去买的,我一个十岁的小孩子,想买人家怕是也不卖我。我选了表,让店家在皮质的表带后印上了“WCG”三个字母。
十三年前的七月初七,刚一见着人,我抓住韦长歌就给他说这表怎么怎么好,精挑细选,万里挑一,专门跟他强调说:我在表带后面印了你的名字,这样,它就完全属于你了。
我记得他先是一愣,就笑了,眼睛很亮,有如(这里就是有如,没打错)天上明星。(这个过不去了,我发现自己一写堡主的笑容就绝逃不开用这个形容。)
送了他后我就再未问过那表的情况,送了人的东西,便是送了那东西完全支配的权利,至于如何对待那份心意,对方是韦长歌,那便完全不必担心了。
他吃过早饭就去了公司,前脚刚走,我后脚去了商场。
走过了每一间表店,最后,看见了一块和先前那块竟有八分像的。
我突然就觉得自己好似补上了什么,像一种传承。
你爱的人离开了,你又碰见了一个很像他的人,那一瞬间,你不可能不会想起他,然而这时,情况就分了岔,你是将其视为替身,还是一种新的——寄托,抑或开始。
又或错身而过?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,嘴上说着无可替代,思想却被相似牵扯,从一而终?问心无愧?几人能为?
感觉这样就好让他?她?或者是它?继续传递下去。
世间万千,谁也替不了谁,我,苏妄言,只愿万事都能活个明白。
礼物是感情,不论喜,怒,哀,乐,也是寄托,影响别人的同时改变自己。
其实,我只是想起了当年送出那表时,他说:这表真好看。
我只便记下了:他喜欢这样的。
早上床头那只不动了的表,其实是极像的。
晚上我们吃了饭,我装作拿衣服掏出了外套口袋里的盒子,趁他收拾桌上的东西把手背到身后,等他一转过身,就只有我笑着看他。
我把盒子举到他面前,顺嘴说:十四周年快乐。他很高兴,打开盒子后还有一丝丝讶异。
我很喜欢,衬我。他说。
这六个字明明普通得要命,却也能好听得要了我的命一般。
他笑着伸出手:妄言,帮我带上试试。
我给他带上,他盯着那表看了好一会,又抬起头看我,突然,我被他拥了个满怀。
我愣了一下,转而伸手回抱他。
我好像听到心跳声,不知是他的,我的,抑或是——我们的。
我盯着那只表,思绪向回忆拉扯。
韦长歌当然知道我在想什么,当他说出口的话,一个字一个字在我脑中集合成了片段,我才发现,原来有些东西源自冥冥,终于现实,带着情天或恨海的前尘,汇成漩涡。
总是能叫人心折。
他说:妄言,那只表我带了十三年。
我一瞬间不明白他到底在说什么,他从衣服里掏出一个小巧的,天青色并有着沙鸥刺绣梅花香气的收口袋时,我屏住了呼吸,当他取出里面的东西递到我面前时,我清楚的感觉到我的心脏猛的收缩,随而迅速的烫了,仿佛点了火。
眼眶有一丝温热,我立马扭过头,嘴角却是轻起,嘴里略怪着:早就坏了吧?还留着干什么?
他伸出手托起我的脸,被迫我扭过头与他对视,他笑起来还是那么好看,不管过了多少年,都没有变,眼睛依旧那么亮,那种光色,整片星空也可以黯然失色。
原来,十三年前我送给他以后,他扭头就卸了里面的电池,装进了袋子里,又买了一块几乎一模一样的带着,而我送他那一块,他一直贴身保管者,十三年如一日。
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做到的,着实厉害,这么多年我倒是一点都没发现。
他说,打算表明心迹以后再告诉我, 所以一直只有自己知道贴身带着的这份礼物。
让时间停止在心口,当那份感情破皮而出之时,就是指针再次转动的之时。
那块表还像新的一般,看得出一直保养的很好。
现在,指针再次转动,而我们的时间,才刚刚开始。
一点韦长歌视角:
苏妄言这个人本身,于我来说,就是人生中的惊喜,从相遇的那一刻开始,便让我对缘分有了肯定,对未来,有了期盼。
当然,所谓幸福,是一定要想方设法掌握在自己手里的。
妄言总是能带给人不一样的暖色 ,梨花枝,桃花酒,鲜鲈鱼,他是多么神气一个人,又是多么神奇一个人,有时候爱惹麻烦还得捎带上我,但又让人心甘情愿跟着他,有时候脾气不好爱闹别扭,但又很可爱,让人忍不住想再靠近他一点。
他送我的第一份礼物,我存了十三年,那一天,他高兴的跑向我时的那种光彩,我至今仍记得,也永不会忘。
于是我将那一抹光,小心翼翼的装进袋子里,用着他最喜欢的颜色,绣着他最喜欢的鸟儿,散着他最喜欢的香气,贴着心脏的位置,就好似让一切融刻进去,顺着血液流向四肢百骸,希望有朝一日,能再次与光源重逢。
我的感情,在时间里逐渐变了意,当我感受到那股爱意时,他并没有和光产生排斥,反而融合的更为紧密,开心的同时,也有忧虑,那些看似简单的话语,说起来却是比窒息还难,无法言说四个字,一时间,表现的如此淋漓尽致。
彼此暗地略知的心意,总能无形间温暖言语,当一切宣之于口,世间万千,便都不再是阻隔。
十三年,妄言再次送给我一块表,它不是替代,也不是新欢,它只是我们彼此,情与爱的见证,是时间的传承。
我也为妄言准备了礼物,答应好明天带他去看。
长歌,妄言,今天我十八,敬我一杯酒吧,其实我老想吃堡主你的牛肉面了,但我知道,那面只为一人,怎么是我能吃的?
让我蹭一桌天下堡的席也行,那些个美食,光是想想口水都直往下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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